近年來,國家網信辦指導網站平臺持續(xù)推進青少年模式建設,擴大覆蓋范圍,優(yōu)化功能設置,豐富適齡內容。模式自上線以來,普及率穩(wěn)步提升,在幫助未成年人減少網絡沉迷和不良信息影響方面發(fā)揮了積極作用。
為切實強化未成年人網絡保護,8月2日,國家網信辦發(fā)布關于《移動互聯(lián)網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指南(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資料圖)
根據通知,將全面升級“青少年模式”為“未成年人模式”,推動模式覆蓋范圍由APP擴大到移動智能終端、應用商店,實現軟硬件三方聯(lián)動,方便用戶一鍵進入模式,為未成年人營造安全健康的網絡環(huán)境。
分齡管理
根據通知的要求,移動智能終端、應用程序以及應用程序分發(fā)平臺應根據不同年齡階段的未成年人身心發(fā)展特點,通過評估產品的類型、內容與功能等要素,為不同年齡階段用戶提供適合其身心發(fā)展的信息和服務。
分齡化設計根據以下5個年齡區(qū)間劃分:
1.不滿3周歲;
2.3周歲以上不滿8周歲;
3.8周歲以上不滿12周歲;
4.12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
5.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
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動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為未成年人提供分齡內容服務,并打造專屬內容池。鼓勵移動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根據分齡要求對未成年人專屬內容池中的內容進行適齡推薦標注。
適齡推薦內容如下:
1.不滿3周歲:推薦兒歌、啟蒙教育等親子陪伴類節(jié)目內容,建議以音頻為主;
2.3周歲以上不滿8周歲:推薦啟蒙教育、興趣素養(yǎng)、通識教育等節(jié)目內容;
3.8周歲以上不滿12周歲:推薦通識教育、知識科普、生活技能、具有正向引導意義的娛樂性內容和適合本年齡段認知能力的新聞資訊等;
4.12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推薦通識教育、學科教育、知識科普、生活技能、具有正向引導意義的娛樂性內容和適合本年齡段認知能力的新聞資訊等。
5.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推薦適合本年齡段認知能力、健康向上的信息內容。
移動智能終端應為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人用戶提供差異化使用時長管理服務。
當超過每日使用時限,移動智能終端應自動關閉除特定必要應用程序和家長自定義豁免的應用程序之外的其他應用程序:
(1)在面向不滿8周歲用戶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動智能終端應支持默認使用總時長不超過40分鐘,同時提供家長豁免操作;
(2)在面向8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用戶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動智能終端應支持默認使用總時長不超過1小時,同時提供家長豁免操作;
(3)在面向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用戶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動智能終端應支持默認使用總時長不超過2小時,同時提供家長豁免操作;
(4)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當未成年人用戶連續(xù)使用移動智能終端時長超過30分鐘,移動智能終端應發(fā)出休息提醒;
(5)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動智能終端每日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務。
功能限制
根據通知,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動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履行主體責任,保障未成年人接觸的信息內容安全。
在未成年人模式下,不應出現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用戶提供誘導其沉迷或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相關產品和服務。
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動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限制未成年人用戶使用可能危害其身心健康的產品和服務:
1.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
2.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采取措施,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網絡產品和服務中的單次消費數額和單日累計消費數額,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
3.未成年人模式下不得設置以應援集資、投票打榜、刷量控評等為主題的網絡社區(qū)、群組、話題,不得利用泛娛樂化功能和內容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4.網絡游戲的防沉迷要求應遵守相關管理規(guī)定。
5.在線教育網絡產品和服務不得插入網絡游戲鏈接,不得推送廣告等與教學無關的信息。
6.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送可能引發(fā)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為、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7.鼓勵應用程序開發(fā)者遵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開發(fā)適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fā)展規(guī)律和特點的應用程序,幫助未成年人培養(yǎng)良好網絡素養(y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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