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jiān)會近日表示,鼓勵優(yōu)質銀行、保險公司和其他適格機構參與并購重組農村中小銀行,會同相關部門落實鼓勵中小銀行兼并重組支持政策,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推動農村中小銀行兼并重組和區(qū)域整合。
這已不是監(jiān)管部門第一次鼓勵中小銀行兼并重組。早在2020年4月份,銀保監(jiān)會就曾表示,由于中小銀行自身管理能力和經營實力有限,特別是客戶群體有一定的特殊性,受新冠肺炎疫情沖擊也較明顯,所以將全力推動深化中小銀行改革和化解風險工作,中小銀行改革重組的力度會比較大,特別是市場化重組方面的措施會比較多。自那以后,中小銀行一度掀起了合并重組熱潮。
不過,鼓勵適格機構參與農村中小銀行并購重組的提法,以往并不多見。近年來,在城鎮(zhèn)化因素驅動下,人口、資金等要素逐漸向中心城市聚集,農村中小銀行的業(yè)務機會相對減少。一些農村中小銀行為拓展業(yè)務空間,一度通過互聯網存款和聯合貸款方式在全國范圍內獲客,盡管有助于提高資源匹配效率,但也帶來一定風險。再加上近兩年疫情對經濟運行的擾動和沖擊,農村中小銀行的盈利水平和資產質量有所降低,公司治理機制也存在不完善等問題。
未來隨著全國性銀行和省級區(qū)域銀行的逐漸下沉,農村中小銀行面臨的市場競爭和經營壓力或將進一步加劇。根據銀保監(jiān)會統計,截至2021年末,全國農村金融機構仍有近4000家,數量不少。在這種情況下,兼并重組和區(qū)域整合模式預計將會常態(tài)化。
事實上,兼并重組既是當前中小銀行自身發(fā)展需要,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手段,符合監(jiān)管部門的期望和要求。通過兼并重組和區(qū)域整合,農村中小銀行既可以突破原有的地域限制,面向更加廣闊的市場,擴大獲客來源,又能通過區(qū)域協作,形成規(guī)模效應,降低自身運營成本,還可以通過資源整合,化解歷史包袱,在防范化解區(qū)域性金融風險的同時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效能。
不過,與新設機構不同,機構在兼并重組過程中通常會面臨更多困難和挑戰(zhàn)。因此,必須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并重點解決好以下問題。
一是提升治理能力。應通過兼并重組,進一步提高市場化程度,在股權結構、公司治理、機構整合等方面完善頂層設計,明確自身定位,提升核心競爭力。特別是農村中小銀行通常股權相對分散,涉及利益方較多,需要厘清股權關系,避免損害中小股東合法權益。
二是降低經營成本。對組織機構和業(yè)務條線進行優(yōu)化,從而降低服務網點運營成本,提高經營效益,同時妥善安置好有關員工,擔負起相應的社會責任。
三是平衡資源配置。合并后信貸資源在區(qū)域內如何平衡,可能涉及各方博弈。應按照市場化原則配置信貸資源,進一步提升經營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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