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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時履行4000萬元還款義務,李亞鵬被申請強制執(zhí)行
4月27日,記者從企查查APP上了解到,近日,李亞鵬及哥哥李亞煒新增一則被執(zhí)行人信息,執(zhí)行標的4000萬元,涉及合同糾紛案件,執(zhí)行法院為北京朝陽法院。
據了解,該執(zhí)行案件涉及一起合同糾紛。關聯案件詳情顯示,2012年1月,泰和友聯公司出資6000萬元對李亞鵬兄弟二人公司(雪山公司)進行注資,并約定獲得雪山公司10%的股份。另項目開發(fā)周期為3年,周期屆滿后由泰和友聯公司先行收回約定的固定權益收益4000萬元。
該糾紛經過一審、二審、再審及發(fā)回重審,最終,法院判令李亞鵬兄弟二人所在公司向泰和友聯公司支付4000萬元及利息。2021年8月,李亞鵬因該合同糾紛案件被凍結股權7279.35萬元。
后李亞鵬及其哥哥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申請強制執(zhí)行,于2023年4月13日,被北京朝陽法院執(zhí)行局立案。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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