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五一”假期臨近,預計假期期間旅游、探親等出行需求十分旺盛,人們外出游玩漸多,防曬霜作為防曬日常消費品,成為消費熱點。鑒于防曬霜種類繁多,商家的廣告宣傳五花八門,內蒙古自治區(qū)消費者協會發(fā)布消費提示,告知消費者如何選擇防曬霜。
內蒙古自治區(qū)消費者協會建議消費者在選購防曬霜時盡可能到正規(guī)、信譽好、口碑好的品牌專柜或網上正規(guī)交易平臺購買。不要盲目輕信互聯網廣告和宣傳的與市場價格相比明顯過低的產品。
購買防曬霜時,消費者應識別產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家、產地等基本信息,還需查看產品包裝上是否標明“國妝特字”字樣,要特別注意防曬霜是否有特殊用途化妝品衛(wèi)生批準文號。在購買進口防曬霜時,需查看產品是否標有進口商檢標志、中文說明、成分表等信息,還需注意是否標明“國妝特進字”字樣。同時,消費者應根據日光暴露情況選擇適宜防護強度的防曬霜。一般來說室內使用SPF15-20防曬霜;戶外活動時,最好使用SPF20左右的防曬霜;在高原烈日下活動,宜選用SPF30或以上的防曬霜。家長為兒童購買防曬霜時,最好選擇保濕效果好、100%純天然成分的產品,或植物提取成分的產品。
此外,消費者在挑選防曬霜時,應挑選適合自己膚質的防曬霜,防曬霜應在出門前10至30分鐘內涂抹,要涂抹均勻,用量要足。若長時間暴露在強陽光下,應每隔2小時補擦一次。消費者購買防曬霜時,應妥善保管好購物憑證。一旦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應及時撥打12315投訴維權電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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